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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香拿铁”的法律问题

作者:陆大伟,2023年9月5日写作

最近 酱香拿铁 火了,其产品海报中印有 “美酒加咖啡,就爱这一喝”。

一、 酒加咖啡是酒还是咖啡?

酱香拿铁 ,根据目前网络上关于该产品的宣传,是咖啡中加了酒,而一般情况下,酒类产品都是以 “预包装”形式销售,而咖啡店的一般主打的咖啡产品都是以现场制作类为主,即所谓的“现磨咖啡”。因此,目前市面上看到的,两者相结合的 酱香拿铁 ,也是一种现场制作类食品,其制作方式可以说成是往咖啡里加酒,或者是往酒里加咖啡。问题是,这种现场制作形成的最终产品,到底是咖啡还是酒呢?

有人会认为,肯定是哪种比例多,就是属于哪一类。这种定性是生活上的定义,但是在法律上,可能并不遵循这类原则,因为酒类食品与咖啡类食品,其分别有一套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而酒类的监管往往更加严格。因此,酒加咖啡,到底是酒,还是咖啡,可能是对此类产品进行监管的关键问题。

二、 酱香拿铁 的法律问题

如果将 酱香拿铁 这一产品定性为酒类,那么,目前刷屏朋友圈的产品广告的合法性是值得思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酒类广告 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二)出现饮酒的动作;(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第四十条 规定, 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也就是说,对酒类产品的广告是有严格规定的,而对于一般咖啡的广告是没有规定的,如果 酱香拿铁 属于酒产品,那么 “美酒加咖啡,就爱这一喝”这种宣传是否稳妥呢?

一般咖啡产品,其产品特征是提神,而 酱香拿铁 是否具有提神功能呢?如果没有,又冠以咖啡的名义销售,是否又属于不合格的咖啡产品呢?

咖啡也是未成年人消费的主要对象,但是 酱香拿铁 目前是否正常对未成年人销售呢?如果将其定性为酒类产品,那么,必然存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管控问题。

此外,生产酒类产品,也是需要专门的许可的,酒与咖啡兑成新产品,也是一种生产的过程,如果 酱香拿铁 性质上属于酒类产品,那么,在目前很多生产 酱香拿铁 的门店,是否都有生产许可呢?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