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
论“恶法非法”
作者:陆大伟,2018年4月7日写作
“恶法(1)非法(2)” 这个词,几乎上过法理学课的人都知道,但是,其真实含义基本没太多人深入研究。
首先,从词汇上讲,第1个,法和第2个法。虽然在汉字上都是“法”,是同一个词,但是其表达的意思一样吗? 如果一样,那么恶法非法,这一表述就如同,坏人不是人一样。是矛盾的。如果认为人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坏人也是人。
我们一般说,某人不是人。 意思是,某人不像正常人一样,或者是表达“某人,不符合一个人的标准。”故,“不是人”,中的人,是一个标准,是一个理想,用理论上的话说是, 应然意义上的人 。
同理,“恶法非法”中,“非法”中的“法”和“恶法”中的“法”,意思不一样。恶法中的法,其对象是,评论者认为恶的法,指的是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法。而“非法”中的“法”是指,符合标准的法。即理想意义上的法,每个人心目中的理想的法, 也即应然意义上的法 。
理解了上述问题后,恶法是否要遵守,这一问题就容易回答了。一方面,我们知道了恶法也是现实中的法。那么,我们如何认定某一法是“恶”呢?我们认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进行侦查,审核起诉,审判。 那么认定恶法需要什么样的方法,步骤或者程序呢 ?
目前,好像是在学者的著作论文中提到“恶法”这一词汇最多,似乎可以认为, 某一学者可以靠自己的感觉就能自称某一法律是恶的 。
从国家层面上讲,违反上位法的下位法,应当属于恶法,违反《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成文法确定的“法无授权即禁止”的下位法,地方性规章等,也属于恶法。按照《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此类恶法(违反上位法的,或者乱设立许可处罚的,主要是部门规章或政府章)在行政诉讼中是可以被排除适用的。
还有一些热爱同性恋的人,可能认为《婚姻法》不保护同性婚姻就是恶法,但是这样的评价有用吗,有权威吗?明显没有。
在讨论恶法的时候,如果单纯从国内法角度讨论没意义,因为,只要是一个国家内的人,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讲,必须要遵守。而且,按照这一逻辑,是不存在恶法的。除非是像近代革命推翻旧社会一样,推翻完了才能讲,以前的各种东西(包括法律)是恶的,不然,你在清朝,如果发表任何批评政府行为的言论可能属于“十恶不赦”。
但是要从国家与国家的关系角度,即从国际关系角度,可能就存在“恶法”的说法。但是是否所称的恶法真的恶,也是要考虑的。例如日本侵犯中国的时候,可能就认为,中国的各种东西都是恶的,法律也是。再如,关于希特勒的法律是恶法的言论,也是从国际关系角度产生的,如果希特勒战胜了,哪还会出现这样的讨论?从这一角度讲,讨论恶法,已经超出了法学的范围,而涉及到政治学,国际关系学等。例如,中国的旧《著作权法》中,规定违法作品(例如色情的)是不受保护的,这当然是从中国的伦理道德,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角度考虑的。但是因为,中国参加了国际组织,并订立了相关的国际公约。
而国际上,基本上都是资本主义国家, 尤其是日本,可能认为中国的这条规定是“恶法” ,例如,按照这一条文,日本的爱情动作片里的情节,如果被日本人模仿拍摄,这构成侵犯著作权,需要赔钱,甚至构成犯罪。但是如果被中国人模仿拍摄,日本人怎么主张权利呢?
所以,国际公约也似乎合同,中国参与了,就要履行,修改《著作权法》。所以,按照最新的违法作品,也属于作品。但是,如果你在中国出版发行色情电影,即使属于作品,但是也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故,恶法,一般是国际关系领域中的词汇。一般我们认为,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不好,或认为需要取消“嫖宿幼女罪”时,也会对一些法律存在一定的消极情绪,但是,不能说这类法就是恶法,就不要遵守。尤其是,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你不遵守有屁用!!
债权人去法院告你,除非你能逃到国外去,并且把房子、车子也带走,才可能“不遵守”,如果你还在国内,你不出庭,可以缺席审判,判了后,你不执行,可以强制执行。你怎么不遵守?此种情况下,想不遵守的唯一方法是,即让守法主体消灭,即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