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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堆雪人,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陆大伟,2018年1月5日写作

最近南京等地都在下雪,许多人走到户外进行摄影、堆雪人等活动,还有一些情侣走上街头,以忘了带伞为由,两个人在一个伞下抱在一起。(如图二)

图一

笔者穿的衣服防水防雪,但是对于此种情景,还是猝不及防。虽然雪天风景很美,但是也有不安全的因素,下雪天,对于大家来说,最主要的娱乐是堆雪人,而且全国各地不同网友堆的雪人各种风格的都有。但是笔者认为, 堆雪人如果堆在错误的地方,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图三

如上图(图三)所示,该雪人看上去很萌,但是从法律角度上讲,明显属于“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 ”,如果有行人为了绕过这个雪人,走到其他地方,结果掉井里,或者因周围路黑看不清而滑倒,导致新买的iphone 8碎了,堆雪人的人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如果伤者住院了,还需要赔偿相关的误工费、营养费等。 有人会问,这个雪人如果是一群人堆的怎么办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通俗地讲,即只要参与堆雪人的人,都有责任,包括在上面插胡萝卜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都属于 “ 道路” 。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在道路上堆雪人,属于“非交通活动”。按照经验没有人堆雪人是经过许可的,因此,此类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是如下图(图四)所示,

图四

许多志愿者在扫雪的过程中,似乎都没有人想过去把路中间的那个雪人给搞掉。但是作为公众场所的管理者或使用者,如果对于自己管理或使用的场所内的雪人未及时有效地进行清理,造成他人发生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的。 例如有人在高速公路上搞个雪人 ,而高速公路管理者却没有及时清理,如果有人付费后进了高速路,因为雪人发生事故,管理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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