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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舟运动中的法律问题(2023年版)

作者:陆大伟,2023年6月22日写作

一、 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来的端午节,水上龙舟比赛成为热门活动,很多单位组织龙舟比赛,但是也存在着问题安全问题。最大的隐患就是翻船落水的问题。

二、 龙舟运动的性质:体育活动还是娱乐活动?

对于龙舟运动中的风险问题,有的认为属于《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的体育运动,因此,相关风险应当由参与者自行承担。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过于简单。没有分清楚当下流行的龙舟运动的本质。 任何一个体育活动,实质上都是可以娱乐化的。分清一个活动是否是体育活动,还是娱乐活动,本质上要看组织者是否为专业的体育机构或协会,是否设置了专业的体育竞技规则,是否符合龙舟竞赛的行业标准?如果仅是以划龙舟比赛进行娱乐,那么该活动不能认定为体育运动,仍属于一般性的娱乐活动。

三、 龙舟运动中的责任问题

如果某一龙舟运动属于娱乐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不适用自甘风险的规则,仍应当适用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规则,如果活动组织者在组织活动中,存在过错的,或者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如果参与某一龙舟比赛是收费的,那么参与者与组织者之间属于成立了合同关系,如果在参与过程中产生了事故,也可以按照违约责任主张赔偿。

四、 龙舟的国家标准

另外,我国关于龙舟运动中使用的龙舟是有国家强制标准的,标准号为GB/T 38393-2019,既然是强制标准,意味着必须遵守。因此,无论是作为体育比赛还是娱乐活动中使用的龙舟如果不符合相关标准而产生事故的,活动的组织者当然是要承担责任的,轻则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重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风险。故,相关组织者在组织活动中,需要对相关设施进行尽职审查。

五、 单位组织员工参与龙舟比赛而受伤的,是否属于工伤?

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于单位统一组织的文体活动中受伤的,一般视为因工受伤,属于工伤。

六、 龙舟碰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修正)》,内河交通事故的主体主要为船舶,根据规定,水上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碰撞、触碰、触礁、浪损、搁浅、火灾、爆炸、沉没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同时,法律对于船舶与船员都有严格的规定,而用于比赛或娱乐活动的龙舟,不属于法律上的船舶,因此,龙舟碰撞的事故,不属于典型的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一般的侵权责任的规则来认定。

七、 龙舟比赛的安全提示

根据中国龙舟协会官方的提示,龙舟运动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 安全措施须做足

1 . 要在指定(划定)的、符合安全标准的水域进行游划龙舟活动。 2 . 要提前排查整改河道、沿岸的安全隐患。 3 . 现场应备有救急船只、急救物品及医疗救护人员。 4 . 落实警示设施、救援队伍、交通疏导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 安全竞渡最重要

1 . 划龙舟人员必须熟悉水性、必须要穿救生衣。 2 . 适龄人员参与,有高血压、心脏病史和身体不适者切勿参加。 3 . 游划龙舟应文明、礼让,不可斗气、斗殴。

(三) 安全观赛要牢记

1 . 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停放车辆、观看龙舟。 2 . 切勿靠近没有护栏的水域岸边,防止因人员拥挤失足落水。 3 . 家长须重点看护未成年子女,特别是对幼童子女,防止意外发生。 4 . 不要攀爬到护栏、围墙、树木、广告牌架等观看,以免发生危险。 5 . 若阳光猛烈,请戴遮阳帽,人在阴凉处,以免发生中暑。

参考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参考文献:

《中国龙舟协会端午龙舟安全提示》,“中国龙舟协会”微信公众号,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G6Su-GdpjE9XYe--NRxVOw

, 日访问。

(完)